【公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勐海县人民医院住院陪护须知
作者: 勐海县人民医院
日期: 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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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勐海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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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新型冠状病毒主要通过飞沫和接触传播,人群普遍易感。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准确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进一步加强患者及其家属出入病区管理,保护患者、陪护及医务人员安全,对住院患者的陪护作出以下规定,请您理解并给予大力支持:
一、关于探视病人: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着想,在疫情尚未消除之前,医院谢绝探视。建议可以采用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对住院患者进行慰问。
二、关于陪护:由主管医师和护士长决定患者是否需要陪护,如需陪护,原则上仅限一人。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制度,特殊科室:如妇产科、儿科、及急诊手术患者,可陪护两人,陪护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如因患者手术、病情危重等原因需增加陪护人员时,须由科室主任、护士长联合签字同意。陪护人员每天检测1次体温,体温异常须立即停止陪护,并到发热门诊就诊。
三、杜绝健康儿童进入病区。
四、住院病人,病区护士会发放陪护证,陪护人员凭陪护证进入病区,陪护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
五、陪护人员注意:
(一)陪护人员必须完成“云南健康码”申报,只有“绿色码”才能进行陪护。此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来院陪伴患者:①体温≥37.3℃;②两周内到过境外或自省外入滇、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或确诊患者;③有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症状之一。
(二)陪护人员陪护期间,请按医护人员指导戴好一次性口罩,未佩戴口罩者将被谢绝进入医院区域。请注意手卫生,可使用流动水洗手或免洗手消毒液进行手消毒。
(三)所有陪护人员须配合医院进行体温筛查,并主动如实回答近期旅行、居住史,是否有确诊或疑似患者接触史,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胸闷、呼吸困难等感染可疑症状,如提供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住院期间,为避免交叉感染,患者及家属不得私串病室,不近距离扎堆聊天,尽量减少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五)陪护人员陪护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胸闷、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应立即通知医护人员。
(六)病室勤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通风时注意患者保暖,防止外感风寒;不共用毛巾、餐具。
(七)陪护期间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勐海县人民医院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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