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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勐海县人民医院开展“一站式”办理新生儿参保,“出生即参保,参保即享受!”

作者: 勐海县人民医院

日期: 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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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勐海县人民医院

浏览: 23616

为进一步落实好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2023年10月起,我院开通新生儿落地参保经办服务,新生儿父母持医学证明即可在我院医保窗口办理医保参保登记业务,参保成功享受医院无卡结算,全面宣传推广新生儿在医疗机构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的便捷举措,推动新生儿“出生即参保”政策的落实,解决了新生儿“一件事”多环节、多头跑、多次跑等问题,减轻患者住院垫负担,大大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业务办理流程

01、勐海县人民医院新生儿参保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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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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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到2号楼六楼妇产科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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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到3号楼一楼收费室旁医保窗口通过工作人员办理登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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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到5号楼一楼大厅住院部收费室办理新生儿出院医保联网结算。

03、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早上8:00-12:00,下午14:30-18:00,咨询电话:0691-5129944;


二、办理须知

(一)新生儿参保办理

新生儿可在其父亲或母亲的工作地、居住地(不受户籍地限制)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二)新生儿参保缴费

新生儿需按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保费,出生当年不受缴费期限制,全年均可缴纳本年度保费,且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属于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的,享受统筹地区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

(三)新生儿办理参保地点和所需资料

1、办理地点

①出生医院;

②居住地社区、乡镇(街道)社保中心、各县市医保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的医保经办窗口。

2、所需资料

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本(户主页和新生儿页)复印件。

(四)新生儿待遇享受

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从出生之日起;出生超过90天办理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从缴费次月起。

(五)新生儿就医结算

1.从出生之日起 180天内,医保信息平台按无卡就医审批自动备案。以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缴费的,医院以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直接就医结算,无需再个人垫付报销。

2.超过180天的,医保信息平台自动关闭无卡就医备案。如参保人没有办理社会保障卡或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的,由监护人向医保中心申请,经审核后办理备案,开通无卡结算。


排 版:文化办

供 稿:医保办

审 核:解朝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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